各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16:00集中开展省基金项目验收结题(第二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如期结题项目:2014年立项的项目。
2.超期未结题项目:研究期限截至2016年底已到期但未结题的项目,即2013年立项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以及2014年立项的自由申请(科研管理)项目。
二、结题注意事项
1.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应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不能按期完成需申请延期的项目,按《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2.《科技报告呈交证明》获取。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 按要求提交科技报告,科技厅审核后再打印证明做为附件上传。
3. 阳光政务平台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关闭系统,请各负责人务必赶在系统关闭前1天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给科技发展处留出足够时间进行审核。
三、时间要求
1.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1月23日前在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并于12月14日16:00前完成网上提交结题书。
2.科技发展处于2017年12月28日16:00前将本单位结题项目(包括如期结题和超期结题项目)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统一报送省基金办。
四、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结题材料需不少于一式3份,包括:
1.结题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纸质需附专家组意见原件);
2.合同书(复印件);
3.发表论文全文(需具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及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发展处 宋俊龙 26033340
附件: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2.结题验收流程图
科技发展处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