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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1年第一批生物产业专项的通知
Date: 2011-03-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第一批生物产业专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生物医疗领域。重点支持新型生物医疗设备、诊断检测仪器与试剂、临床诊断治疗康复设备、新型生物体外诊断检测产品、干细胞产品、生物医学材料、组织工程产品与生物人工器官等。
  (二)生物医药领域。重点支持新型疫苗、生物药、小分子药、多肽类药、现代中药等,推进生物医药研发外包。
  (三)生物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农业、林业新品种,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保健产品以及海洋生物技术产品等。
  (四)生物环保领域。重点支持生物环保产品生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环境监测、废弃物处理、水处理、水污染治理、废弃治理技术及成套产品等。
  (五)生物制造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生物基绿色化学品、新型酶制剂等。
  二、重点扶持专项
  (一)深圳市生物产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深圳市生物产业工程实验室项目;
  (三)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四)深圳市生物产业自主创新产品研发项目;
  (五)深圳市生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国际认证)。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核准)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写或自行编写),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即日起至2011年4月11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有关附表(包括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项目材料登记表,见附件)等一式七份和电子文本(光盘)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1-32号)。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2107540 82001440
        申报项目招标事项意见表.doc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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