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科学技术处下设三个部门,分别为:
(一)综合事务部
职能如下:
综合事务、成果管理(成果报奖、知识产权、期刊论文等)、人文社科科研管理、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二)基础创新部
国家级(科技部、工信部、自然基金委员会等)、省部级、市级及区级纵向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融合技术部
科研平台、对外合作和GF创新能力的全流程管理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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