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DEPARTMENT PROFILE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Date: 2016-12-26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求

1、从今年开始“结题报告”变更为“结题/成果报告”,结题与成果的内容分别撰写,报告对项目研究成果的类型与采集的格式均提出明确要求,成果统计信息将由系统自动完成;

2、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基金委提供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上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页“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栏目查阅),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提交流程及材料要求:

基金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登陆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基金委提供的“填报说明(2016版)”、“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123)的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财务处(经费决算表数据审核)、科工院及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最终版本PDF版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化后的附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提交科技发展处,由科技发展处集中报送给校本部。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并在负责人签字处亲笔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留空(需要单独打印财务决算表及经费说明由我院财务处审核签章,夹在正式版中,正式版纸件由本部财务处统一签章),科研部门负责人签字和校印由校本部科工院统一办理。

特别提醒:

1、经费决算表要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2、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三、时间进度:

1、经费结算表审核:为保证项目结题报告中的项目财务结算数据准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学校财务处管理系统,根据系统中该项目开支数据填报经费决算表,并合理安排时间(时值假期)到财务处综合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

2、电子版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7116日(星期一)

3深圳校区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215-17日上午900-1100报送科技发展处

四、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如有遗忘,请通过系统找回或与单位管理员、科工院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张妍  26033775

 附件1.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

附件2.填写说明(ppt)

附件3.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

                                               科技发展处

                                              20161222


Copyright © 202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36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