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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年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Date: 2012-09-14
一、审批内容
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重点支持战略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法制研究、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等研究。
公开申报课题目录见附件。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195号;
(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205号;
(三)《深圳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2]5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申请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
(二)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申报安排项目支出的研究项目,不得再申报。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8080/ 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项目研究水平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可以选择提交)。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请我院有意申报的教师提前与科技发展处联系.)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市科技创新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网站http://apply.szsti.gov.cn:8080/ 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受理时间:
1.我院网上填报受理时间:10月10日。
2.我院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0月10日,逾期不收.
联系人:我院联系人:张妍
              科创委联系人文  莉、李  时,82001265、82003596。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或者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分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市科技创新委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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