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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
Date: 2021-02-03

各相关学院、教师: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号)(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


(1)202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2)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2)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拟设立25项,研究年限为2年。


(3)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②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③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2、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4)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5)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申请人应保证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8日-3月20日,申请人可在此期间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2、填报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项目经费预算填写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相关要求。间接费用占经费总额的30%,直接费用占70%,直接费用各项开销间不设比例限制。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1年2月3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附件【附件 (2).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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