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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第六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Date: 2021-10-11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及教师:

为落实《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的“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优化事权和财权划分,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重要任务,加快建立政府投资事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协同机制,理顺“十四五”时期重点领域市、区两级政府投资的权责分工和运转实施关系,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市第六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研究课题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市第六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研究。

  四、具体要求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政府投资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投资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重点城市政府投资事权划分比较;深圳第五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总结评价;深圳“十四五”期间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测算;深圳第六轮市、区两级政府投资事权划分的基本思路、总体原则、具体调整建议、对资金保障的影响、组织实施保障机制等。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课题研究经费7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5: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H704

  (四)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电话:88125842、88125843(窗口电话)。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26408515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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