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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Date: 2022-01-14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校本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

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

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根据以往评审情况,建议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且排名靠前、或取得重大原创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者推荐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渠道

(一)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

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提名候选人2名。鼓励我校教师优先争取学会渠道直接推荐。

(二)专家提名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三)校内遴选推荐

申报推荐按照“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遴选”方式,报省科协或工信部遴选推荐。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人;

2.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学校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3.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申报人进行把关,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请各有关单位党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申报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书面意见(附件3);

4.有关支撑材料一份(电子版)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校区申报要求:

截止日期:2022年1月25日

深圳校区限报1项,如超过1人申报,校区择优推荐。

联 系 人:李巍

联系方式:26033569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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