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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2022)的通知
Date: 2022-03-29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传递深圳科技工作者声音,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工作要求,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技创新委联合组织开展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2022)。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重要讲话,开展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202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遴选标准,突出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大力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落实市委“1+10+10”工作部署、在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中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贡献。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技创新委

三、活动时间

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

四、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标准

1.在深圳工作的中国籍科技工作者;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4.具备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优良学风,坚守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

5.业绩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前沿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学科人才培养、科学普及等领域,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瓶颈制约、攻克重大科技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服务民生福祉、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重要贡献;

6.先进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工作安排

1.组织推荐。请于2022年3月26日前报送材料至科技处,校区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2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2022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2份;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以姓名+序号形式命名照片文件),推荐材料不涉及有关保密内容。

2.集中评审。3月-4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突出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分组、分类从有效候选人中遴选出不多于10名的2022年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在5月深圳“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相关活动中进行发布及表彰,并作为推荐2022年广东省“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并邀请部分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代表在相关活动发言。

3.学习宣传。5月-6月,主办方将制作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海报和学习宣传视频,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展示。开展深圳“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学习宣讲及系列宣传活动,邀请国家、省、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联系人:李巍

电  话:26033569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24日

审核:赵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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