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教师:
为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条件
(一)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是校区;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自然奖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需出具知情同意书面签字意见;
3.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发明奖前三位完成人应为支撑发明点的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每个完成人必须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6.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8.外籍人员可为自然奖完成人。
(二)青年科学奖的基本条件
1.为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2.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取得了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具备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师德风尚。
三、提名方式
优秀成果奖自然奖、发明奖、进步奖经校区由上级单位提名;青年科学奖为专家提名。
(一)提名号发放
拟申报项目的教师请务必于4月10日前联系科技处。
1,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处根据备案情况为教师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2,青年科学奖:请提前联系有提名资格的专家或组织,务必于2022 年4月15 日前通过专家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5)。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1、通用项目可于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en/kjpj,工作日 8:00—20:00,节假日 8:00—18:00)。
2、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4 月 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请于5月3日前将项目拟公示信息提交至科技处。审议通过后,通用项目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日。
2、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上,与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
2、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 ,选填)。
4、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报送地点: H702。
五、联系方式
通用项目联系人:李 巍 18666222826
专用项目联系人:陈博杰 18188625333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3日
(审核人:赵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