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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Date: 2022-07-07

各学院、研究院:

暑假期间是各类实验室事故高发时段,为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底数清、责任明,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备案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加强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及实验动物等一级风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暑假期间要停止实验,并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对假期仍运行的实验室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制定实验室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加强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假期期间开展实验的人员需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实验室搬迁过程中尤其注意安全。要合理安排实验内容,禁止开展爆炸、燃烧、剧毒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高风险实验。落实安全管理控制措施,实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实验期间必须保证教师现场指导,确保实验过程管控得力,应急处置正确及时有效。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禁止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使用危化品前,要认真阅读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实验室内严禁存放过量危化品,存放时应科学分类、规范储存。需要低温储存的试剂,应在防爆冰箱中储存,做到账物相符,且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丢失、被盗事件。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张贴危废标识,做好暂存管理工作,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

(三)做好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减少实验室内气瓶数量,尤其是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气瓶。气瓶应确保安置稳固、分类存放,远离热源、电源,避免碰撞、倾倒和暴晒,通风良好,做好验收、使用登记,不使用时及时关闭总阀。特种设备使用前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仪表,做好相关记录。

(四)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管理

假期封闭的实验室,要确保水、电、气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安排巡查并做好记录。假期开放的实验室,每天检查水电线路设施及用水用电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不得随意改动水路管道,不私拉乱接电线电缆,插线板不串联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电动车甚至为其充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前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强化实验室值班和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完善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措施。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按照相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并根据事件大小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物业值班电话:26905040

五、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准确填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暑假前)》《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暑假期间实验室运行备案登记表(2022年)》《新增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表》,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2713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科技处。

暑假时间按校区放假通知执行。


联系人:唐悦德 86547554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暑假前)

附件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暑假期间实验室运行备案登记表(2022年)

附件3 新增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表

 

科学技术处

202277

审核人: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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