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广东省科技厅现启动2023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香港创新科技署联合实施的专题。由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独立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对同时通过粤港双方评审的项目予以事前一次性立项资助,每项资助100 万元。专题支持广东创新主体联合香港合作伙伴开展产学研合作。具体要求请阅读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2022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7.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三、申报方式
(一) 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未注册过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技处曹睿迪老师开通账号。
(二) 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
(三)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四、时间节点
(一)【个人填报】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17:00前申请人务必于系统中上传所有要求的附件材料并网上提交申请书,科技处将进行预审。
(二)【网上提交】 2023年1月12日17:00前申请人网上提交经科技处预审的最终版申请书。
(三)【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推荐】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及电话。
1.校区科技处:曹睿迪 0755-26038623、13725506078
2.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020-81567257、83561424、83562716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政策咨询):020-83163920
4.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5.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8
(二)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电话:020-83163930)。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1月10日
审核人:赵轶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