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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Date: 2022-12-28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教师: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及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安排,校区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请人根据《通知》具体要求,根据《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附件2)的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2.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3.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我省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推荐不超过3项。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确保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院于2023112日前汇总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4份(申请人签字,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luan@hit.edu.cn

报送地址:科学技术处H704

联系人:王鸾

联系电话:13316832792 26408515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

附件3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4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1228

审核人: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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