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教师: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7号)。根据通知要求,校区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系统于于2023年3月24日开放,申请人需登录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4),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由学院汇总并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发送至邮箱。报送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处理。
(2)经科学技术处确认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填报数据信息并上传《申请评审书》。申请人所在学院报送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评审书》及线下报送《汇总表》的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3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处理。
2.填报注意事项:
(1)《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
(2)项目经费预算填写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间接费用占经费总额的40%,直接费用占60%,直接费用各项开销间不设比例限制。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通知原文)
附件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汇总表
附件4:教育部2023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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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26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