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教师: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根据通知要求,校区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每个学院限报1项。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学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需登录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4),按要求规范填写。各学院于2023年4月16日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字,无需盖章)、《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电子版需插入申请人电子签名),逾期不予受理。
2.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2)《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
(3)项目经费预算填写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间接费用占经费总额的40%,直接费用占60%,直接费用各项开销间不设比例限制。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通知原文)
附件2: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汇总表
附件4:教育部2023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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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26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