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城市文明典范,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校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各学科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本次年度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三、申报人须为深圳常住人口,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申报截止日期前6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同时,考虑到深圳各高校的实际情况,为了鼓励广大科研工作者积极参与课题申报,每个符合申报资格的在深单位,最多可以为本单位不符合上述申报资格的3位申报人申报课题。
四、《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称《课题指南》)中带“*”为重点选题研究题目,重点选题申报题目不得更改。申报者可以按《课题指南》的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申报。
五、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四类,前三类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18万元和5万元。
六、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七、以课题组负责人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一年度仅可申报一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申请两项课题;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八、不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课题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九、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十、申请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申请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深圳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列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并有经费管理能力。
十一、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具有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的申请者,可登录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ktgl.szass.com)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1616289)。
十二、申请人在系统中提交申报后,由科学技术处审核提交至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并进行打印、报送。
各学院/研究院将汇总后的纸质版《申请书》10份(加盖校区公章,A4 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及申报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申请人须确保线上《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
2.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4.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5.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电子邮箱:wangluan@hit.edu.cn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