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师:
广东省科技厅近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根据省科技厅和市科创委通知要求,现将校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人按照省科技厅通知及附件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
二、不允许申报的情形包括:
(一)已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
(二)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资料经审核不符合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的;
(四)公示拟提名,存在异议但未妥善处理的。
三、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在申报前,应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的格式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已妥善协调处理的项目(人选)方可申请。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
(二)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五、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一)经科创委在网上最终审核并填写提名意见后,方可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二)须备齐书面材料1套,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六、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10月16日前联系科技处备案,于10月24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科技处统一进行公示。
联系人:李 巍
联系电话:26033569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61190.html)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0月13日
审核: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