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开展202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条件
项目标志性成果应在2023年内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应于推荐截止日取得。不受理涉密材料。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渠道一:第八届教育部科技委委员自主提名推荐,每人限1项。
渠道二:个人自荐,由委员进行遴选,每人限1项,不占委员自主提名指标。
《教育部关于聘任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见以下网址,具体委员名单可联系各学部联系人获取。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2012/t20201215_505720.html
确认好提名渠道后,请于2023年11月28日11:00前向科技处报备,并于2023年12月1号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相应学部、 专委会( 联络方式见附件6),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项目简介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总篇幅不超过20页。
三、联系人
李 巍 26033569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27日
审核: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