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教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校区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申请人根据《公告》具体要求,根据《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3)》(附件2)的选题范围,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
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以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2.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公告》规定的要求,择优联合申报。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5)。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3.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确保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工作安排
项目申报采取为网络申报+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网络填报系统于2024年1月15日开放,项目申请人须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导出申请书,由学院汇总发送至联系邮箱。报送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18日下午16:00。
2.经学校确认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后,申请人需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需按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6:00。
3.学校接收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月22日,各学院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统一报送已签字、盖章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7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用计算机填写)和《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按照成果形式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7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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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6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