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师:
根据需要,深圳市科创委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1),现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其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向负责本项目伦理审查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伦理回顾性终结报告,接受科技伦理结题审查;提交验收材料时应提供本项目的科技伦理初始审查批件和跟踪审查(包括结题审查)批件/意见。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按照项目验收申请指南要求,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委予以退回。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一方0755-26032772,于泽通 0755-26033401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25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