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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Date: 2024-04-09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城市文明典范,推动深圳社科界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现启动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校区有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各学科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本次年度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三、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申报截止日期前6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在深单位工作证明。每个在深单位可以为不超过3位此类申报人进行课题申报。

四、《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称《课题指南》)中带“*”的题目为重点选题研究题目,在重点课题立项时,适当向带*的选题倾斜。申报者可以依据《课题指南》中所有选题的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申报。

五、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四类,前三类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18万元和5万元。

六、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七、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或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新的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八、不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课题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九、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84 1231日后出生。

十、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报课题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是具有深圳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列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并有经费管理能力。

十一、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具有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的申报者,可登录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ktgl.szass.com)进行填报。经科学技术处审核后提交至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核无误汇总后,将书面申报材料(《申请书》5份, A4 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本人签字)以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申请人须确保线上《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十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424,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1616289)。

通过网上审核后的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58,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

2.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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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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