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DEPARTMENT PROFILE


通知公告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Date: 2024-05-16

相关学院、研究院: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校区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暨南大学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负责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旨在发掘潮州文化价值,激活潮州文化生命力,推动新时代潮州文化的系统研究和国际传播。

  2.“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3.“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潮州文化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三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4617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请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其他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的申报。

  6.申报了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学科共建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项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潮州文化研究专项

  7.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潮州文化研究专项、三大体系建设研究专项中的2个项目。

  (二)选题方向

  题目可自拟,选题方向参考如下:

  1.新质生产力赋能潮汕文化传承创新研究;

  2.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潮汕侨乡发展研究;

  3.潮州文化赋能百千万工程建设研究;

  4.潮汕地区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研究;

  5.潮汕文化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研究;

  6.潮汕华侨文化教育调查与研究;

  7.提升潮州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的路径研究;

  8.新时代潮州文化海外传播成效的实证研究;

  9.港澳台及海外潮汕方言研究;

  10.海外潮州文化文献的整理与数字化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可三选一或三选二。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不少于3篇(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1篇;专著书稿不少于15万字。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需达到上述相关成果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应用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基础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3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18项。

  1.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8万;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3万。

  项目资助经费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申报时间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2810:00—614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17日下午4: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科学技术处审核。请各单学院做好预审工作,统一向科学技术处报送以下材料:

  1.签字盖章版《申请书》(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版本)7份、《活页》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立项名单公布后,获批立项的项目需要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至系统,请申请人做好申请书留存、扫描工作。

2.申报汇总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

  (七)申报答疑

  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请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特别提示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对于超过3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4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附件1: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4516

审核人:曹斌



Copyright © 202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科学技术处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36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