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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区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Date: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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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校区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

2.项目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请申请人根据《公告》要求,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填写对应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术团队项目)》(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者个人项目)》(附件3)。

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60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

3.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5.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7.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与已经出版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8.各学院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申报内容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确保申请人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工作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系统于91日开放,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书》。校区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由学院汇总发送至学校邮箱。电子版报送时间截止至20249216:00

2.经科学技术处确认电子版材料符合要求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网络申报。《申请书》应为带有首席专家(课题负责人)签章、校区及校本部相关印章的pdf扫描版,网络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95日。各学院需在95日前报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和《申请书》(一式一份)。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夏玮 王鸾

报送地址:H704

电子邮箱: xia.wei@hit.edu.cn

联系电话: 1892524212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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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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