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教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校区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1个招标选题,根据投标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万—8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按照《招标选题》(附件2)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须按照《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附件3)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三)申请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四)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五)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各学院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申报内容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确保申请人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工作安排
本重大项目申报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需根据招标选题序号选择相应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线下申报
选题范围:72号、113号、117号
1.采用线下申报,由学院汇总并将电子版《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线下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报送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6:00。
2.经备案审查后,学院报送9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投标书》与1份《线下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报送至联系邮箱。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上申报
选题范围:其他选题(除72号、113号、117号外)
1.采用线上申报,申报系统于9月15日开放,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之后即可登录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投标书》。由学院汇总并将电子版《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线上申报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报送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
2.经备案审查后,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填报数据信息并上传PDF版《投标书》,上传的《投标书》应带有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签字、学校、科工院和校区公章(如有项目合作单位,需带有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申请人所在学院报送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投标书》与1份《线上申报汇总表》。材料提交线上及报送线下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24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可申报该重大专项。
(二)已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可申报该重大专项,但在该重大专项立项前获得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取消该重大专项立项资格。
(三)间接费用上限为29万元(按照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核定)。
学校联系人:夏玮
报送地址:主楼H704
电子邮箱:xia.wei@hit.edu.cn
联系电话:0755-86708274 18925242125
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27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