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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Date: 2024-09-29

相关院系、教师:

国家民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4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分为两部分:

(一)主要资助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对民族领域基础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的成果。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古籍专项)。申报内容须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作品,主要包括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项目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侧重选取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古籍文献,特别是体现融合性”“共同性史实和观点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申报人须自行联系出版单位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中标项目公示时,出版单位一并公示。项目最终成果须为正式纸质出版物,采用古籍室提供的统一版式,并须将出版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古籍室用于数据库建设。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四)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各学院(部)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申报内容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确保申请人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项目管理和经费

所申报项目均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古籍专项除外),确有需要延长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工作安排

(一)申报备案

学院(部)于2024108上午9:00将电子版《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二)报送申报材料

学院(部)需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于20241014上午11:00前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课题申请表》一式2份、申报成果一式1份(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将以“申请人学院+姓名”命名的申请表(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申报成果汇总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一)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二)涉密材料须线下申报,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处理涉密材料。

(三)申请书封面依托单位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四)项目主要参与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学校联系人:夏玮

报送地址:主楼H704

电子邮箱:xia.wei@hit.edu.cn

联系电话:0755-86708274 18925242125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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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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