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教师:
国家民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4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分为两部分:
(一)主要资助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对民族领域基础理论与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的成果。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古籍专项”)。申报内容须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作品,主要包括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项目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侧重选取能够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古籍文献,特别是体现“融合性”“共同性”史实和观点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申报人须自行联系出版单位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中标项目公示时,出版单位一并公示。项目最终成果须为正式纸质出版物,采用古籍室提供的统一版式,并须将出版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古籍室用于数据库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四)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六)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七)各学院(部)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申报内容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确保申请人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管理和经费
所申报项目均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古籍专项”除外),确有需要延长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备案
各学院(部)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前将电子版《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二)报送申报材料
各学院(部)需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11:00前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课题申请表》一式2份、申报成果一式1份(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将以“申请人学院+姓名”命名的申请表(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申报成果汇总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二)涉密材料须线下申报,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处理涉密材料。
(三)申请书封面依托单位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四)项目主要参与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学校联系人:夏玮
报送地址:主楼H704
电子邮箱:xia.wei@hit.edu.cn
联系电话:0755-86708274 18925242125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29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