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校区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申请人根据《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附件2)中的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我省项目推荐工作,每个省推荐不超过5项。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5.各学院(部)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申报内容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确保申请人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所在学院于2025年1月3日12:00前汇总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1份原件,3份复印件)、汇总表1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ia.wei@hit.edu.cn。
报送地址:主楼H704
联系人:夏玮
联系电话:0755-86708274 18925242125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26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