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相关教师: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根据通知要求,校区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艺术学领域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注意:我校非西部地区高校,无法申报西部项目。
二、学科分类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分为: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综合等8个类别。
三、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针对重点项目设立选题指南(见附件),重点项目原则上从相应选题申报中择优立项。如确有需要,申报人可对选题名称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题目,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近年已立项项目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文化艺术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10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10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国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五、限项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10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时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九)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六、工作安排
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通过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yskx.mct.gov.cn/index(选择“申报立项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申请人需注册、登录系统(往年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在线填写申报信息。项目申报提交后,由学校在系统中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省内限项指标做二级审核,最后由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受理申报。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学校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日)。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校区需汇总报送《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日。
(二)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7日
审核人:曹斌
附件1-6: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