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教师: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校区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受理该项目申报,将在审核后择优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体量等情况支持5—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承诺书见附件)。
(五)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4月14日16:00前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科学技术处审核,审核无误后于4月16日16:00前将3份《项目申报书》、1份《申报汇总表》、1份《自筹资金承诺书》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本)需同步发送至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封面推荐部门需填写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封面申报单位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三)经费预算中其他栏目需填写管理费,预算金额为留校到款金额的10%。
(四)推荐部门审查意见无需填写。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电子邮箱:wangluan@hit.edu.cn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1日
审核人: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