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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Date: 2025-05-07

各学部、学院相关教师: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根据通知要求,校区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2025年度共发布19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确立1个中标单位。资助强度每项6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二)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指南(附后)投标。选题表述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书》(2025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项目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项目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项目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项目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项目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5个左右;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项目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5年完成,应用性研究周期为2-3年,基础性研究最长不得超过5年。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

8.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9.子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项目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10.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三、工作安排

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进行申报,申请人需注册、登录系统(往年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在线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51412:00。申请人需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提交申报信息,所在学部(院)、需汇总报送《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学院(部)于6312:00前报送加盖公章(校本部)的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2份,复印件5份),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寄送5本。

(三)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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