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老师:
深圳医学科学院在广泛征集科技界优先资助领域建议的基础上,经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遴选,确定了“小核酸药物研发新技术研究”等六个优先资助领域。现发布2025年度项目申请指南。
一、项目资助期限
每项申请资助期限为4年。本年度申请项目的资助期限应填写为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项目资助强度
2025年六个优先资助领域计划每个领域资助1项,每项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含间接经费)。
三、申请限项要求
六个优先资助领域受理项目均需在揭榜挂帅项目类型下提出整体的项目申请。
1.本类型项目申请阶段申请人和参与人不限项,获得资助后按照重大类型项目进行管理;
2.同一自然人同期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类型项目;同一自然人同期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类型项目的课题。
四、项目申请要求
1.本类型申请项目须从本指南公布的六个优先资助领域中选择1个进行申请。每个领域指南公布的研究内容即为“规定任务”,申请项目设置的课题须包含全部的“规定任务”;在“规定任务”之外,申请人也可根据研究的需要自主拟定1-2个研究内容设置课题,即为“自选任务”(非必须)。每个领域项目申请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
2.本类型项目仅受理整体申请,申请项目须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及课题申请书,各课题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中的主要参与人,项目申请人应为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3.项目参与人或课题参与人中如有项目或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或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个,课题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研究人员参与深医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时,应通过所在单位设在深圳市的依托单位参与申请。在深医专项项目申请和执行期间,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研究人员只能选择同一个依托单位申请或参与申请深医专项项目。
5.境外研究单位的科研人员仅能以个人身份参与申请,其所在境外研究单位不能视作合作研究单位(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科研人员按第4条规定执行)。同时境外人员需要提供亲笔签名的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的名称、课题单位名称及本人在项目内的分工等。
6.本指南公布的优先资助领域中,若明确列出了“申请的必要条件”,项目申请团队须符合该条件,并在项目申请书及对应的课题申请书中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五、申请条件
本类型项目申请人或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主持国家级生物医药领域研究项目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项目申请人应当为深圳市依托单位的全职人员(课题申请人不限)。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型项目及课题。
六、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2025年8月25日-9月4日10:00
七、联系方式
深 医 专 项 管 委 会 综 合 项 目 办 公 室 , 联 系 电 话:
0755-66651218,电子邮箱:smartfund@smart.org.cn。
校内联系人:徐一方18617192446,夏玮18925242125。
如申报的项目涉及实验,请联系本学部相关人员进行实验项目安全评估备案,涉及重大危化实验项目的请联系学校安保处自行备案!
科学技术处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