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学院: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校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践行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主要从成果的科学性、时代性、创新性、理论性、应用性、研究方法、逻辑结构、语言文字及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将能够反映成果学术和社会影响的其他佐证材料作为参考依据,根据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优中选优,评定等级。
二、申报事项
具体申报要求请见《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附件1)、《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着重强调事项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1.申报成果应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畴,类别分为: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
2.编译著包括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读物等。
3.研究报告分已结项的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已被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包括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咨政建议等)。
4.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非学术性成果: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记、回忆录、统计资料等;
(2)教材、教学参考书;
(3)文学艺术创作作品、电子音像作品;
(4)参评过往届社科优秀成果奖成果的增订本(修订本);
(5)著作权有争议或违反学术规范的成果;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7)已获得(含正在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8)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能申报参评,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干部除外;
(9)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二)申报成果的时限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课题报告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印发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
特定时限:历届评奖中从未参评的申报者,其成果规定年限可放宽至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
在此时限内,成果产生时且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和单位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三)申报作者要求
申报者应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合作成果第一作者不能申报的,经授权后可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申报,且不得再申报其他成果;每名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合作成果应以第一作者具名申报,并注明“×××等”字样。
多人合作成果获奖,证书中“作者姓名”体现为论文前2名作者、专著、编译著前3名作者和研究报告前5名作者。
(四)申报方式
申报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属市(地)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团牵头单位或其他社科研究单位申报(具体受理单位见名单)。申报者只能选择1家单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填报
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http://210.46.97.202),注册账号,录入申报信息,按系统提示与要求,将所需电子材料作为附件完整清晰地上传。
(二)提交申报成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请见《第二十届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附件6)。
1.纸质材料包括:(1)实名件1份(装入实名袋);(2)匿名件1份(装入匿名袋);(3)实名《申报表》1份;(4)佐证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取回)。
实名件和匿名件需分开装袋,每项成果须用不带单位标识的档案袋封装。在档案袋上粘贴申报表封面页(匿名袋的申报表中须去掉姓名和单位),标注申报号(评审系统自动生成),成果如有多个档案袋,需标注(一)(二)(三)等。实名件包括:申报表、成果原件、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复印件、申报者承诺书(手写签字);匿名件包括:成果介绍、成果匿名件、佐证材料匿名目录、佐证材料匿名复印件。成果是著作的,提供的实名件和匿名件须为原件。
2.电子材料包括:(1)实名《申报表》1份(word格式,标题为申报人姓名+申报表);(2)成果主件1份(word格式);(3)佐证材料目录;(4)佐证材料。
各单位要将每项成果的电子版材料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按序号用“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文件夹序号与汇总表序号一一对应,申报成果为研究报告(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的须提供查重报告(优先使用知网或万方查重)。
上述材料由学部、学院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上报时需填写《第二十一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8)并签字盖章。
(三)时间安排
评审系统录入申报信息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17日17时
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0月17日17时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的参评成果,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全文翻译,全文翻译须附在网络填报材料、纸质版材料(实名档案袋、匿名档案袋)和电子版材料中。
(二)合作成果第一作者不能申报,经授权后可由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申报的,需提交第一作者手写签字的授权书。
(三)关于青年成果。要求成果发表(结项)时年龄在40岁及以下,合作成果需所有作者均在40周岁及以下方可申报青年。须提交本人及合作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放入实名档案袋中。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申报成果是课题报告的,需提交立项和结项证书作为佐证材料;申报成果是对策建议的,需提供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证明材料。
(五)引用转载的佐证材料,需提供引用转载来源。
(六)匿名材料要全部隐去可能暴露身份的信息,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证明等凡是出现作者姓名、照片、单位等反映作者身份的地方;特别是《申报表》,申报人信息和成果介绍须单面打印,成果介绍相关页须匿名。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电子邮箱:wangluan@hit.edu.cn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