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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的通知
Date: 2025-12-30

各学部、学院、: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校区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标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专项招标共确定124个招标选题,根据投标情况和课题质量,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0—8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根据《公告》具体要求,按照《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附件2)投标,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512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研究问题、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二)投标人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课题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三)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四)申请人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五)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课题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与论证把关,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申请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工作安排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26日零时开放,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学校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已注册账号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投标书》,由学部、学院审查把关,汇总后将电子版《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发送至邮箱。报送时间截止至202612816时。

(二)通过形式审查后(审查意见反馈至相关学部、学院),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填报数据信息并上传(提交)PDF版《申请书》,上传的《申请书》应带有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签字、学校、科工院和深圳校区公章。申请人所在单位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汇总表》1份。系统上传与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均截止至20262516时。

(三)科工院将统一组织申报专题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申报前须征得子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本人同意,未征得同意则不能列入。

(二)子课题负责人中一般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三)经费预算中需预留间接经费,间接经费上限按照以下比例核定:项目资助总额中50万元及以下部分的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的30%

如申报80万元经费,则间接经费上限为29万元。

(四)经费预算表“开支细目”中不得列入“版面费”。

(五)年度预算表合计数应等于直接经费。

(六)系统中需要上传申请人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各类项目情况、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独著/主编与投标课题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情况及佐证材料,请提前准备并预留充足的上传时间。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电子邮箱:wangluan@hit.edu.cn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51230

审核人:苗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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