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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Date: 2026-05-12

各学部、学院相关教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按照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基础性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将持续提升青年项目立项规模。

三、选题要求和重点方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明确列出重点研究方向,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应按照前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树立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性前沿性学术问题,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鼓励申请人依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不直接将研究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申请人需对照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67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67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67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五、申报学科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见附件2)填写《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65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已申报单列学科的年度项目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六、资助额度与完成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限项要求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67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八)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八、评审方式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含《选题说明》,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一律不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其中《选题说明》不超过300字),并承诺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九、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课题指南》开展申报,在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遵守承诺、履行义务。

(二)各单位要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注重提高申报质量,从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严格把握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按照申报时限及时高效完成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按照之前校区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部、学院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动员,提出切实可行的申报工作方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推进落实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单位按照进度安排倒排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鼓励管理岗位人员结合自身条件积极申报。

十、工作安排

(一)按照《公告》要求,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省内初筛,确定出省项目。

(二)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参加校内评审,确定免于省内初筛的项目,未获免于省内初筛资格的项目需参加省内预评审遴选出省。只有参加校内评审、省内预评审的项目才可以进行正式申报,中间不允许插报。

(三)各单位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论证把关作用,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学部、学院领导和科研秘书应参照《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审核要点》(附件5)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安排

525日前,完成课题组层面、学部、学院层面论证把关,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申请书》《论证活页》各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预审登记表》一式1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将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联系邮箱;

526日至29日,完成校内评审论证把关;

61日,向省社科工作办报送参加省内预评审材料;

6517时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申报系统于529日零时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的“项目申报系统”,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

67日,申报自动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未申报项目,后续无法申报);

66日至15日,按照省内预评审结果,学校完成申报材料线上审核工作(未通过省内预评审、非免于初筛负责人的项目无法通过审核);

61617时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至科学技术处,纸质版材料要求如下:

《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自行打印,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各单位和申请人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成果形式、预期结项时间等信息,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4份采用“12”方式叠放,即将3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

省级管理部门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学技术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本年度重大变化提示

本年度申报要求有所变化,各申请人切勿直接照搬、提交往年申请材料。特别提示如下3点:

(一)明确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申请人可立足研究方向,根据自身研究基础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细化研究问题,不直接将研究方向作为具体选题申报。

(二)调整、优化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二级代码,请务必使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26年)》;

(三)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调整,活页中删除“研究基础”部分不得出现包含前期研究基础在内的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电子邮箱:wangluan@hit.edu.cn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popss-cn.gov.cn


科学技术处

2026512

审核人:苗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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