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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的通知
Date: 2026-05-20

各学部、学院相关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塑造彰显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城市文明典范,引导深圳市社科界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持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现正式启动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校区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各学科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本次课题的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三、申请人须为深圳常住人口,其中:深圳户籍申请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非深圳户籍申请人须提交申报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若申请人不满足上述条件,但确实在深圳工作,则在申报时需提供深圳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每家深圳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此类申请人。

四、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参照《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指南》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自主拟定题目进行申报。

五、本次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四类,前三类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18万元和5万元。

六、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七、课题申请人每次仅可申报1个课题,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每次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已担任在研课题负责人的,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课题。

八、不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方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九、课题申请人须事先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推荐人的同意,且课题组成员、推荐人须在申报材料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十、青年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861231日后出生。

十一、申请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报课题研究;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是具有深圳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单位或团体。所在单位应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列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承诺信誉保证,并有经费管理能力。

十二、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具有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ktgl.szass.com)进行填报。科学技术处审核后提交至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加盖校区印章后,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5份, 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须确保线上提交版本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同时,各学部(院)需报送电子版及加盖学部(院)印章的纸质版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

十三、网上申报及提交资料截止时间为202665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客服电话4001616289)。通过网上审核后的课题纸质申报材料(盖章版本)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61016:00,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指南

2.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4.申报汇总表

5.申报提示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6520

审核人:苗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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