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学院教师: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29号)。根据通知要求,校区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重点研究方向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揭示科学体系、真理内涵、实践伟力、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
2.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深化“两个结合”,坚持文化主体性,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
4.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5.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顺应数智时代发展,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
6.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核心范畴、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强化对学科发展史、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二、申报条件
(一)本年度起,实行申报限额。
(二)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程序
(一)初审材料报送
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由所在学部、学院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参加校内推荐申报评审,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项目申请人签字,无需盖章)、《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审汇总表》一式1份,将电子版《申请书》(PDF格式)《预审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联系邮箱。截止时间为7月1日上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须参加校内推荐评审,获得推荐申报资格方可正式申报,中间不可插报。
(二)正式申报材料报送
正式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申报系统为准。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至7月12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为预留审核反馈时间,请于7月9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处理。。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二)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与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不可兼报,仅可选择一项申报,请各申报单位协助申请人做好项目类型甄别与选择工作。
(三)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五)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
(七)项目经费预算填写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间接费用不超过经费总额的40%,直接费用各项开销间不设比例限制。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鸾
报送地址:H704
电子邮箱:wangluan@hit.edu.cn
联系电话:26408515 13316832792
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20日
审核人:苗勃然